三国演义的第54回读后感【优选42句】

时间:2024-08-24 07:06:11 励志句子

1、读后感:第七十六回徐公明大战丐水关云长败走麦城

2、三国演义第一百一十回读后感

3、作为一个中国人,就应该有操守!不能因外物,而使自己留下千古的骂名。做人人品应像关羽,对自己的兄长衷心耿耿,即使曹操再怎么以荣华富贵诱惑,也不改自己的选择!

4、第一百十回文鸯单骑退追兵姜维背水破大敌

5、《三国演义》第三回主要讲:董卓擅权而丁原不服,因此董卓想要杀害丁原。但丁原背后站了一个猛将即丁原的干儿子吕布,使董卓不敢动手。董卓命李肃持金银财宝及宝马赤兔马去见吕布。李肃用其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吕布为董卓效力。遂吕布杀死了丁原,并做了董卓的干儿子。董吕两人联手后,朝中再无人敢于出头。

6、在《三国演义》中有“三绝”:“智绝――诸葛亮”、“奸绝――曹操”、“义绝――关公”。

7、所以我们在讲“义”的同时,还要注意“义”的方式,如果是朋友间的友谊那固然好,但如果是依靠朋友间的关系开后门,那就不太好了,所以我们一定要做一个黑白分明的人!

8、因此在临死前定下一条妙计,令人按照自己的体格外貌制作了一个仿真的木人(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模特),放在自己经常做的轮椅上,希望能够以假乱真骗过司马懿。

9、关羽派人去搬救兵,找到刘封,孟达,请求救兵刘封,孟达因为自保,不肯出兵。中午派诸葛瑾来劝降,关羽一口回绝。通过这一张,让我再次感受到了关羽的,大忠大义与宁死不屈的精神,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,这也是为什么后人对关羽的评价是忠义二字,但是,不思考后果,不给人面子,却让关羽吃了大亏,导致他最终败走麦城。

10、自从桃园三结义以来,他一直忠心耿耿地辅助刘备。在徐州大战以后,在刘备不知生死的情况下,他悉心地照料着刘备地妻小,并且大小诸事均先报告嫂嫂后再加以定夺,其精神确实令人感动。他虽然认为曹操是汉贼,是他必须除掉的一个敌手,但是由于曹操曾经有恩与他,他便在华容道放走了曹操。

11、对自己的朋友一定要忠诚!

12、就在这个关键时候司马懿远远的望见轮椅之上“诸葛亮”稳稳当当的坐着,羽扇纶巾,此时蜀军也停了下来掉头回击。

13、在三国演义一百零四回中,曹操的引发了一系列动荡。作为一个主要的反派角色,曹操的死让人感到有些意外和遗憾。同时,这也让人反思权力的本质和价值。随着故事的推进,人物的命运交错,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也得到了一定的解决。整个情节跌宕起伏,引人入胜,让人对历史的发展和人性的复杂有了更深的认识。

14、在生活中、学习中,我们也会犯和关羽同样的错误,或是不认真对待考试,认为考试太简单了,或是取得一点小成绩就得意忘形,瞧不起成绩差的同学,我作为班中成绩名列前茅的同学更要虚心,别的同学问题目,就认真回答,不能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就说:“这么简单的题,白痴才不会做!”

15、扬州都督母丘俭与剌史文钦讨伐司马师,文钦子文鸯于魏营左冲右突,司马师眼珠迸出。母丘俭兵败入慎县,被县令宗白所杀。司马师付印授弟司马昭,眼珠迸出而亡,从此大小事皆归于昭。蜀将姜维趁魏内乱兴师伐之,于洮水背水一战大破魏兵,又勒兵取狄道城,被邓艾杀败。

16、从关羽败走麦城来看,人的确不能骄傲,俗话说的好嘛:虚心使人进步,骄傲使人落后。我们决不能和关羽犯同样的错误。正如莎士比亚说:“一个骄傲的人,结果总是在骄傲里毁了自己。“关羽败走麦城、兵败就是因为骄傲自大、轻敌麻痹,人有了错误就要改,错误就象垃圾,我们要清除它们。

17、诸葛亮临死之前料定司马懿若闻知自己的死讯必定会大举出动,蜀军定会遭到沉重的打击。

18、文钦有子文鸳,身长八尺,勇不可挡。与其父约定,里应外合,大破曹军。是夜文鸳突入魏营,如入无人之境,司马师急火攻心,病甚危切,遗命司马昭。文鸳只杀之天明,其父未至,只得死命冲出,另作别。原来其父入山迷路,天明方寻得魏营,人困马乏,被杀大败。魏兵趁势突袭,淮南祸平。

19、关羽有他忠、义、勇的一面,但也有他致命的一面――骄傲自大,麻痹轻敌:在襄樊战争中,因为无法战胜曹仁,便准备从公安、江陵抽兵,调往襄樊,前去支援,又因为怕孙权偷袭荆州,而迟迟没有作出决定。孙权这边接替庐素的吕蒙在这时装病,陆逊接班,写了一封信给关羽,信中内容是赞美关羽、贬低自己。这把关羽忽悠了一回,让关羽觉得东吴这边一代不如一代。起先,守军将领周瑜,是个才雄心狠的人,可惜寿命不长,是个“短命鬼”。周瑜死了,换成鲁肃,虽然也很厉害,却是个“和事佬”。鲁肃死了,换成吕蒙,虽也是一员战将,却是个“病秧子”。现在还成了陆逊,名不见经传,还是一个“书呆子”。看来孙权这边也没戏了,不足为虑。于是逐步抽兵,调往襄樊战场。这一调可不得了,吕蒙的病一下子“好了”,白衣渡江,偷袭蜀郡。徐晃乘机反攻,解救樊城。关羽腹背受敌,进无可进,退无可退,终于败走麦城,以身殉职。这一次的失利,使刘备集团永远失去了关羽这名大将,也永远失去了荆州。

20、读完第三回,自己感到非常的气愤。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将尊重师长,孝敬父母。而吕布却因金银珠宝这些生不带来,死不带走的身外之物杀死自己的父亲(虽不是亲生父亲,但不是都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)!可以看到吕布的品德是何其低劣!张飞怒骂其“三姓家奴”真是骂的准确。最后吕布被曹操所杀真是死有余辜!

21、诸葛亮六出祁山,遇到魏都督司马懿的阻挡,两军相持不下,呈胶着状态。诸葛亮因“鞠躬尽瘁”积劳成疾最终病死五丈原。

22、在《三国演义》中,关羽被塑造成一位重情重义的“义圣”的形象,他是一位忠义之士。他忠于汉室、终于汉王刘备,即使在和刘备失散后投奔了曹操,也是降汉不降曹,并且时时大听着刘备的下落。

23、既必杀孔明,何必怕人耻笑,单刀直入,一了百了,岂不简单。非要故意刁难,借军法处置,玩起掩耳盗铃。你让诸葛三日造十万支箭,本就不可能完成任务,再暗中拖欠工时用料,简直多此一举。没想到因此成就孔明,草船借箭,名垂千古。

24、不久之后诸葛亮病死,虽然消息是被严密封锁的,但司马懿还是知道了。

25、但有时“义”也是不好的,比如去某公司上班,如果因为靠朋友的关系开后门,那对于那些没有应聘失败的人不是很不公平吗?

26、我们以后也要更看重“义”,也许不是打仗,但可以“兄弟有难,拔刀相助”,多替自己的朋友着想,在朋友有快乐时与他一起分享,让快乐变成两份,这或许不是那时“义”的含义,但是现在“友谊”将逐步代替“义”,让“义”更一步加深,让朋友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好,不只浮在表面,要更一步加深,这一种朋友间的爱已超过了“义”。

27、就在蜀军撤退的时候果如诸葛亮所料,魏军大举追击。

28、第四十四回 孔明用智激周瑜 孙权决计破曹操诸葛亮说曹操攻打江东只为二乔(大乔是孙权的哥哥孙策的妻子,小乔是周瑜的妻子),献二乔可退曹操兵,周瑜当然不会献出二乔,所以周瑜决计抗曹。孙权听从周瑜,也决计抗曹。周瑜问诸葛亮怎样破曹,诸葛亮对周瑜说孙权惧怕曹操兵多,没有下定决心抗曹,周瑜当夜见孙权,孙权果然惧怕曹操兵多。周瑜对他说曹操兵虽多,但都是乌合之众,不足惧,给我5万精兵足以破曹。于是孙权才下定决心。周瑜于是发现诸葛亮是劲敌,想要让诸葛亮的哥哥诸葛谨(在孙权手下做事)说服诸葛亮一起为孙权做事,但是反而被诸葛亮劝说让他到刘备这边来。

29、关羽最讲义气,自从桃园三结义以来,他一直忠心耿耿地辅助刘备。在徐州大战以后,在刘备不知存亡、张飞未知生死地情况下,他细心地照料着刘备的妻小,并且大小诸事均先报告嫂嫂再加以定夺,其精神确实让人感动。他虽然认为曹操是汉贼,是他必须除掉的一个敌手,但是因为曹操曾经有恩与他,他便再华容道放走了曹操。

30、司马师亡,昭领兵权,入都守天子,掌大权。

31、在“关羽义释华容道”中,关羽处在“忠”和“义”的尖锐冲突中,接受着理智和情感的相互冲突,从“忠”于刘备集团来看,曹操是死敌,决不能放过,但是从个人关系来看,曹操又是生平知己,对自己可谓是恩深意重,他实在是难以下手抓他。但是较量的结果是“义”战胜了“忠”,关羽放了曹操。关羽果真是“义绝”。

32、关羽是一个武艺高强、勇敢英猛的壮士。他生就一副英武相:身长九尺,髯长二尺,面如重枣,声如洪钟,丹凤眼,卧蚕眉,相貌堂堂,威风凛凛,被称为“美髯公”。他温酒斩华雄,斩颜良诛文丑,单刀赴会,水淹七军,刮骨疗伤,过五关斩六将等等,无不体现了他的勇敢和智慧。《温酒斩华雄》充分体现了他的威风凛凛、神采奕奕,以及他武功的高超和非同寻常的英雄本色,令人赞叹不已。

33、在《三国演义》中,关羽关云长也是“三绝”之一――“义绝”。

34、再《三国演义》第五十回,便是关羽在华容道放走了曹操。关羽不仅很讲义气,还武艺高强,勇敢英猛。他温酒斩华雄、斩颜良诛文丑、单刀赴会、水淹七军、刮骨疗伤、过五关斩六将等等,无不表现了他的勇敢和智慧。

35、读后感:第五十回诸葛亮智算华容道云长义释曹操

36、骄傲如同沼泽,你越骄傲就闲得越深,永远也无法自拔。我相信我看了关羽败走麦城的故事后,一定会尽力克服这个坏毛病,成为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

37、姜维见有机可乘,决意续先军师遗志,领兵五万,再伐魏,首战背水,军士奋力拼杀,得全胜。姜维大喜,向前推进,至狄道城,急攻不下。魏邓艾分兵两路而来,虚张声势,维恐有失,徐徐退兵。

38、糜芳听从傅士仁的劝告,向东吴报投降。曹兵退回樊洲,不料,被困于麦城。

39、时候司马懿终于明白过来想要再追可是时机已失,后悔莫急。这就是《陨大星汉丞相归天见木像魏都督丧胆》的简述。

40、司马师废帝新立,祸乱天纲,淮南毋丘俭、文钦砍白马歃血结盟,相约起事。提兵七万,未出寿春,吴兵来犯,急回退守。彼时司马师已挥师来战(师忍病来)。

41、司马懿恍然大悟,以为诸葛亮没死,于是连呼上当,下令撤军。其实这些都是诸葛亮生前定下的计策。

42、后主封姜维大将军,受职毕,维再议出兵。